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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满江淮参与支持安徽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涡阳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在亳州市中级法院立案
发布日间:2015-11-06 浏览次数:1520
安徽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涡阳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
2015年10月20日,安徽省首个环境公益诉讼案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立案,绿满江淮对此案的立案做出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案件起源于2014年7月30日在亳州市涡阳县标里镇发生的外源性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含二氯苯酚、三氯苯酚的废桶、废液倾倒在紧邻村庄、农田的水塘内,气味刺鼻。
绿满江淮从2013年开始关注危险废物议题,先后针对安徽省的十几起危废事件展开调查并干预。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安徽省北部地区在过去频繁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事件,原因是地理位置临近沿海化工业发达省份,环境犯罪违法成本低导致。涡阳危险废物倾倒事件发生后,绿满江淮立即深入一线展开行动,开展工作,一方面关注倾倒事故的后期处理,一方面积极推动环境司法救济程序的启动。
污染场地回访
2015年1月至6月,绿满江淮多次来到事发地进行回访。现场调研所见,浓重刺鼻的化工气味扑鼻而来。塘水呈深黑褐色,表面有一层薄薄的油状物。水塘约18m x 27m,深度超过1m。水塘周边紧挨着一大片农田,黑色有异味的水漫到紧靠田边的沟里。据此水塘不超过600米的范围内,有史庄、邵庄、段庄和马庙四个村庄,村民频繁经过此水坑。距水坑直线距离800米处有水厂,500米处有尚未投入使用的幼儿园。据村民说,离倾倒已经过去半年,在边上的农田干活一段时间后就眼红流泪。只要一刮风,周边的四个村庄就会闻到刺鼻的气味。
取样检测
为了鉴定水坑中刺鼻水体的污染程度,绿满江淮分别与2月、6月进行取样检测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水坑周边为农田,按地表水V类水的标准,其挥发酚浓度限值为0.1mg/L。2015年2月,绿满江淮对水坑中水进行取样检测,其挥发酚含量为24.4mg/L,超过地表水V类水标准244倍。2015年6月经检测,水坑中水的挥发酚含量为12.1mg/L,超过地表水V类水标准限值的121倍;也超出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中挥发酚限值(0.5mg/L)的24倍。同时检出二氯苯酚、三氯苯酚成分,与2014年7月30日发生的危险废物倾倒事件中的危险废物成分一致。
媒体宣传
2015年2月,绿满江淮工作人员与新华社记者一起,再次来到污染现场,对污染现象进行报道《6年5中“生态炸弹” 污染“上山下乡”亟须遏止——皖北一县的“生态之殇”》。我们的共同期望是遗留的污染问题得到解决,居民的生存威胁、农业威胁得到消除。
公益诉讼准备
为了解决现存的污染问题,绿满江淮开始为公益诉讼做准备:收集材料,检测水质,与中国绿发会合作、商定由其作为原告,并于2015年10月20日在亳州法院完成了公益诉讼的立案。
我们相信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的影响,一定能够对将来安徽省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起到有效的遏制。